圖為中億食品公司冷庫。 王磊磊 攝
  近些年來,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盲目招商,以此為目的的違法賣地、占地情況屢見不鮮,這不僅對政府形象、公信力以及地方招商引資環境造成的惡劣影響,也是對中央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理念的背離。發生在江蘇省鹽城市南洋鎮民航創業園的鎮政府和企業同時遭受國土部門處罰的事件,就是最新的負面教材
  《法人》記者 王磊磊
  發自江蘇鹽城
  毗鄰鹽城南洋機場,位於鹽城亭湖新區和南洋鎮的交界處,坐落著南洋鎮的驕傲——民航村。在公開的宣傳資料中,民航村被譽為鹽城市新農村建設的典範,且冠以種種殊榮。
  讓民航村煥然一新的原因,在於南洋鎮確立的“服務招商”理念和2009年開始建立的民航創業園。在這片占地面積約有兩百餘畝的創業園中,可以看到整齊的廠房和正在興建的各類設施。根據附近的村民介紹,目前園區內共有20餘家企業,其中包括正在建設的4家。
  在這片欣欣向榮的背後,危機正在逼近。“政府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沒收公司在非法取得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項目與城市總體規劃不符,政府越權行政,屬於非法建設。”這是鹽城市規劃局和國土資源局發給中億食品公司(以下簡稱中億食品)文書中的結論。
  “政府違規用地招商,除了已經處罰的中億食品外,國土資源局已經對園區內的其他企業違法用地情況進行了立案,併在近期進行處罰,個別案件已經移送司法機關強制執行。”鹽城市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一位負責人向記者如此表示。
  鎮政府違法賣地招商遭處罰
  2009年1月,鹽城市亭湖區南洋鎮人民政府和中億食品簽訂協議書:“中億食品徵用土地20畝,土地性質為集體建設用地,土地廠房轉讓優惠總價為155萬元(其中舊廠房65萬元,土地轉讓總價90萬元)”“甲方(南洋鎮政府)工業用地時間為50年,如因規劃和違章建築等情況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規劃手續由政府辦理,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用地手續、建設手續。”
  中億食品投資人沈長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當時瞭解到用地為集體土地,但南洋鎮政府承諾可以辦理‘兩證’(即土地使用證和規劃許可證),併在協議書中寫明,如產生損失由政府全權負責,我們才開始投資建設。”
  2009年,中億公司在民航創業園投資建設,兩萬餘平方米標準化冷庫以及收購、加工、包裝等附屬用房,2011年鹽城市農業產業化領導小組認定中億食品為農業產業龍頭企業。據南京德威資產評估事務所評估,公司固定資產合計3800餘萬元。
  2012年12月27日,鹽城市國土資源局下發鹽(亭)國土資罰告(2012)59號行政處罰決定書,該決定書中認定,南洋鎮政府未經批准,擅自將位於本鎮民航村三組境內原南洋磚瓦廠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20畝,轉讓給中億食品作為新辦食品加工項目基地;同時,南洋鎮政府還要求,中億食品從簽訂協議之日起兩個月進場施工,六個月投產經營。南洋鎮政府、中億食品的上述行為,違反土地管理法,屬於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行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沒收南洋鎮政府違法所得45萬元,並處以10%罰款,沒收中億食品在非法取得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在2012年8月鹽城市規劃局出具的一份《調查情況報告》中如此寫道:“南洋鎮政府在未經國土和規劃許可的情況下,在民航村原磚瓦廠劃撥的204畝存量集體建設用地範圍內,擅自成立了民航全民創業園,城市規劃用地性質為防護綠地,該創業園用地性質和城市總體規劃嚴重不符,入園企業項目建設均屬未辦理國土和規劃許可的違法建設,無法辦理土地所有權證和房產證等手續,園區的建立以及招商工作均系南洋鎮政府越權行政。”
  以上結論,記者均通過採訪相關部門得到了確認。
  園區企業被處罰,誰之過
  在企業被處以沒收重罰後,沈長生一家走上了漫長的上訪之路。中億食品的代理人張大文告訴記者,用於投資建設的大部分資金,均是公司對外融資而來,“現在的情況就是公司和幾個股東均負債纍纍,沈長生被多個債權人起訴,公司法定代表人(沈長生妻子)精神崩潰,這一切都是政府違法賣地導致的”。
  據瞭解,中億食品是第一家進駐園區的企業,目前園區已經進駐了二十餘家企業,每家都存在違法用地的情況。對此,亭湖區國土資源局執法大隊負責人李想指著桌面上厚厚一沓卷宗告訴記者,執法大隊已經對民航創業園違法用地的情況進行了多次調查,目前已經對其中13家企業違法用地的情況進行了立案,處罰決定書也即將下達。
  對於處罰結論,李想向記者解釋,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該地塊雖符合南洋鎮土地利用規劃,但因為屬於集體土地性質,不能交易,加上此地塊離機場很近,已被規劃為防護綠地,故沒收違法用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也就是說,一旦查實,這些企業建設的廠房和設施都將被收歸國有。
  在國土資源局回覆給中億食品的信訪答覆中則明確寫道,南洋鎮政府買賣土地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在張大文看來,這才是導致企業面臨“滅頂之災”的“罪魁”。
  對此,南洋鎮政府分管工業的蔡姓副鎮長卻告訴記者:“進駐的這些企業都是自己過來施工建設的,不是招商引資。”他表示,辦不了土地證和房產證的原因是歷史問題,園區的用地符合南洋鎮用地規劃,只是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
  對於多家企業無法辦理“兩證”以及其他後續問題該如何處理,該蔡副鎮長表示:“已經沒事了,罰都罰過了。”
  此外,據中億食品代理人張大文表示,在多次的上訪和舉報過程中,南洋鎮政府與其協商,按照合同規定的“如因規劃和違章建築等情況造成的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條款,南洋鎮政府分多次共協調“借款”給中億食品,並簽訂了多份借款協議。
  南洋鎮蔡鎮長則告訴記者,這些錢都是為了扶持企業發展才出借的,他還表示,到期後鎮政府也要收回這些借款,甚至不排除用法律途徑。
  事件如何進展,《法治周末》將持續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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