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的《北京青年報》報道了因受賄獲刑的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情婦羅菲受審的情況,並配發了相關的評論。在報道、評論、分析羅菲犯罪的形式和性質的同時,字裡行間也再次披露出張曙光因妻子王興很早就帶著孩子移居美國,併在美國買房、開公司,所以,張曙光在原鐵道部素有“裸官”之稱。而一些網民就此留言,就“裸官”擔任要職的問題提出看法。
  同日,有媒體以《追討海外房產成為中國反腐最新目標》為題,報道了自王岐山去年秋天領導中國新反腐行動以來,他就一直在嚴厲打擊資金外逃。最近幾個月內,中國官員私下表示他們正瞄準外國資產,在國際組織及外國政府部門的幫助下大力開展海外房產追討行動。
  顯然,積極有效地追繳貪官在海外的贓產,是關乎反腐力度和效果的一項重要措施。但更具基礎性的治本之策是,從制度上防止貪官外逃和轉移資產。因此,完善幹部選拔任用制度、加強公開性和透明性,特別是加強對“裸官”的限制和監督,就是一個非常現實和迫切的問題。
  記得近年來曾有科研機構做過調查,絕大多數公眾是不認可“裸官”的,但也曾有政協委員為官員鳴不平,說他們也有把子女送出去的權利。但是,送子女出去讀書是一回事,老婆孩子都移民了、自己還在當官是另一回事。這樣的“裸官”不被認可,是一種國際慣例。為什麼很多國家在競選性的事項上,候選人的家庭背景都屬於必須讓選民知道的基本情況?就在於作為擁有一定權力的國家公職人員,是要為國家公共事務服務的。配偶和子女都擁有外國國籍,在面對兩國之間的利益矛盾時,“裸官”的立場站在哪一邊呢?能全心全意維護我們的國家利益嗎?
  “裸官”與其他官員相比,腐敗的可能性更大。一是“裸官”的配偶和子女如何取得外國國籍,這應該是一個值得關註的問題。二是身為“裸官”,更有了多撈狠撈的動力。一方面,只有一定的財富積累,才能保證其和家屬享受比在國內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沒有了後顧之憂,隨時可以拍屁股走人,就可以更加肆無忌憚地貪腐和揮霍。張曙光與情婦共貪就是一例。“裸官”張曙光再次警示,加強對“裸官”的限制與監督,是當前反腐的一個重要而現實的課題。
  潘璠(北京 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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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iripinglun@vip.sina.com  (原標題:須加強對“裸官”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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